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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9年3月25日,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9号发生了一起血案,一名年轻靓丽的女子被人残忍杀害并分尸。当地警方很快查明了死者身份:她叫朱兰,现年26岁,近段时间公司派朱兰到成都某高校进修学习,不料香消玉殒,客死异乡。

  • 标签: 情杀 失忆 音乐 2009年 进修学习 成都市
  • 简介:自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开始实施以来,信息公开成为我国高等学校的基本原则之一。信息公开也是全球化视野下高等教育管理的普遍发展趋势。经历大学改革之后,芬兰大学开始作为公共机构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芬兰大学侧重于将完善的法律法规与良好的信息管理办法相结合,但也面临着信息网络化等的挑战。借鉴芬兰经验,我国应建立健全高校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发展良好的信息管理办法,做到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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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大学生法律教育不是指专门的法律院校和法学院系对学生进行的法学专业教育,而是指目前在所有非法学院校中对学生进行的《法律基础》课教育。这种教育的目的是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将学到的法律知识通过"知"、"情"、"意"、"行"这一过程,真正内化成为自身的道德,指导自己的日常行为,做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公民。通过介绍大学法律教育的定义、特点、基本内容等引出树立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增强法律意识的渠道。

  • 标签: 大学生法律教育 法律院校 法律基础课教育
  • 简介:2012年10月26日。对大学新生秦某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天。这天。秦某和父亲一大早就来到灵川县检察院,将一面印着“清正廉洁、执政为民”的锦旗郑重地交到检察长曾秀维的手上。秦某父亲把面带羞愧的儿子拉到检察长面前说:“谢谢你们给了我儿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们全家都会永远记住你们的恩情!”

  • 标签: 大学新生 宽严相济 清正廉洁 执政为民 检察长 检察院
  • 简介:<正>所有来稿请以下列注释体例为准: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二、直接引用非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间接引用时,应注明"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重新作出完整注释;两个注释相邻的,重新作出完整注释。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用完整注释方式。五、具体的完整注释范例:(1)著作类①谢晖:《法学范畴矛盾辨思》,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44页。(2)期刊类①卞建林、田心刚:《行进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关键词展开》,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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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大学科慧软件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60号国际花园写字楼7层。法定代表人:朱云平,董事长。

  • 标签: 浙江大学 大学科 公司 有限 软件 纠纷案
  • 简介:1.欢迎专稿专投,反对一稿多发。2.注重学理探讨,欢迎深入的制度分析和案例研究。不接受无问题意识的空泛议论或简单介绍,以及无深度的表面化评论。3.欢迎个人单独署名,接受必要的有实质合作关系的集体署名和合作署名,反对挂名和多人署名。集体署名应说明分工情况,合作署名应明确各自贡献。署名以投稿时标注为准;在接到本刊的稿件备用通知后,不可要求增减或变更署名。

  • 标签: 大学学报 稿约 华东 合作署名 一稿多发 制度分析
  • 简介:2011年11月19日8时许,在杭州市育才中学门口,一副锃亮的手铐戴在了浙江省某大学政治经济学老师隋界铭的腕上。随后,他被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刑事拘留。隋界铭身边的人们在惊愕之余,纷纷追问:这个大学老师究竟犯了什么罪?2012年3月5日,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的一纸审查报告,揭开了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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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大学规章制度具有多重法律地位:既是一种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法律适用上只能被"参考",又是大学自治的重要依托,应得到一定的额外尊重。这种状况决定了大学校规独特的法律地位,在进行法律解释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甘某诉暨南大学一案向我们展示了多重约束条件下的校规解释问题,我们不仅要考虑实质价值目标,也要考量多重形式要求,更需要进一步超越本案,力求从立法和司法等方面具体确立大学规章制度的法律地位,以便更清晰地处理校规解释问题。

  • 标签: 大学规章制度 教育行政诉讼 法律解释
  • 简介:微博以其便捷、开放的特点吸引了大量网友的参与,大学生也成为微博用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微博成长为一种新兴的公共参与路径,大学生微博公共参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从大学生作为微博公共参与主体的角度分析总结大学生微博公共参与中的问题,通过加强对大学生的媒介素养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情绪管理和观念引导解决问题,引导大学生进行有序微博公共参与。

  • 标签: 大学生 微博 公共参与 引导
  • 简介:<正>针对《修正案(草案)》的具体条文,按照先后顺序,特提出以下意见:1.《修正案(草案)》第12条第1款后,建议增加第2款:"人民法院应当在当事人辩论的基础上认定事实并作出裁判。"2.《修正案(草案)》第14条,建议条文中不写检察监督的具体方式,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具体方式放在相应的程序中规定即可。3.建议删除《修正案(草案)》第15条。作为诉讼的基本原则,应当对诉讼有指导意义,但这条几乎与诉讼无关,"支持"很空,没有操作性,写在法典中多余。4.建议增加规定诚实信用原则。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民诉法的完善上都有必要规定这一原则,其意义一是大力倡导所有参与民事诉讼的主体诚信诉讼,营

  • 标签: 民诉法 诚信诉讼 法律监督 检察监督 申请再审 诚实信用原则
  • 简介:<正>孙中山先生创办中山大学,以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为训,立灌输及研究高深学理与技术并因应国情力图推广其应用为旨,勉励学者诸君立志要做大事,不可要做大官,肩责之道,勉术学问,琢磨道德,爱惜光阴,发奋读书,研究为人类服务之各种学问,非学问无以建设。《中山大学法律评论》学术集刊为中山大学法学院创刊自1999年,秉承学术为天下公器,谨遵孙中山先生之激励,

  • 标签: 注释体例 法律评论 中山大学法学院 文稿标题 责任方式 徐忠明
  • 简介:目前学界对近代留学史的研究中缺乏对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的充分论述,而法律史学者的研究则并未涉及《法政速成科关系资料》这份重要的资料。据这份资料的显示,政法速成科系曹汝霖和范源廉两位留日学生发起,得到梅谦次郎和志田钾太郎等一批杰出教员的支持而启动。自1904年到1908年,政法速成科共招收五班1885名学生,培养了夏同貅、汪兆铭(汪精卫)、程树德、居正、沈钧儒等清国和民国时期的政法精英。作为一个一时的策,其成就是突出的,但是其学制太短、教学深度不够的问题是不可否认的。而这批留日学生因此段经历而产生的亲日作风以及因此对中国近代史造成的影响则不得不说是时代的悲哀。

  • 标签: 日本法政大学 法政速成科 清末留学史 法学教育
  • 简介:<正>一、【《草案》第14条】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抗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建议】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理由】检察建议和抗诉是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的具体方式,不应规定于原则性条文中,而应规定于细则中。1.对民事诉讼进行监督范围过宽,诉讼不仅是法院的活动也是当事人的活动,检察院不能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检察机关监督的权限不能超过当事人的权限。在程序设置上,能够监督法院的只有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声明不服,而不服的只能是法院的判决、裁定。所以拟将民事审判活动改为民事裁判。2.监督的具体方式不适合在原则性规定中出现。可以放在再审程序中。结论:监督对象为法院,不宜用民事诉讼;应当为事后监督;检查建议和抗诉不应规定在原则性条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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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年来,大学生盗窃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有一定的比例,究其原因,不仅有个人及家庭方面的因素,也有社会不良现象的腐蚀及高校管理方面的疏漏。利用优势视角的理论,采取重新界定、挖掘案主抗逆力,将优势应用于行动的方法,不仅能有效地纠正大学生的盗窃犯罪行为,而且有利于重建大学生积极健康的心理世界。

  • 标签: 优势视角 抗逆力 盗窃犯罪
  • 简介:<正>201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向社会公开了经过长期调研、讨论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根据社会的广泛诉求,从我国的具体实际情况出发,解决了诸多民事诉讼程序中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该《草案》似乎还存在一些可以修正、完善之处,我们经过认真研究讨论提出如下修改建议,以供参考。一、《草案》第1项将第14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抗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修改建议:将第14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 标签: 民事程序 《草案》 申请再审 法律监督 小额诉讼程序 先予执行
  • 简介:<正>我们认为《〈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下简称《草案》)的体系结构,基本上是比较合理的,现就《草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草案》第14条:"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抗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修改建议:维持原条文,不修改。修改理由:关于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中如何实行法律监督的问题,在1991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曾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民事诉讼应当实现当事人的处分和国家干预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涉及国家、社会重大利益的民事案件,国家应当进行干预。人民检察院就是代表国家进行干预的机关,它可以代表国家提起民事诉讼,参与民事诉讼。因此,主张在《民事诉讼法》中应当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另一种意见认为,如果人民检察院可以代表国家提起民事诉讼,参与民事诉讼,那么,它就具有双重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它处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草案》 法律监督 民事案件 申请再审 申请执行人
  • 简介:近来频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煤矿爆炸、桥梁垮塌等公共安全事故深深地刺痛着公众的神经,也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国家公共安全刑事立法现状的探讨。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国务院关于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增设“毒驾罪”等三条建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将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在风险社会语境下,刑法应如何有效发挥法益保护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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