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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结果
  • 简介:《民法总则》重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确立意思表示一般规则,具有回填基础规范的意义。法律行为成立要件规范,彰显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的区分,解释适用法律行为效力规范时,应注意其逻辑上的限定,区别法律行为当事人为二人的情形和三人以上的情形。法律行为成立时生效,成立即推定为有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有相对人意思表示的生效,在未指定接收系统的情形,本法改变了旧法的规定,更为合理。以公告方式作出意思表示的,应仅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可用公告的情形,以防滥用。认定沉默视为意思表示,限于严格的例外情形,以免损害意思自治。

  • 标签: 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 数据电文 沉默
  • 简介:为促进专业法官会议从理论走向实践,各级法院不断探索和先行先试专业法官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囿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功能定位紊乱以及议事规则不严谨等因素,专业法官会议在具体运行中呈现出明显的仪式化和形式化色彩,即重形式轻实质,重政绩轻实效,并没有真正发挥其解决疑难杂症的效用。为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应当在客观分析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运行的实际情况下,探究制度运行的实际障碍和原因,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吸收合理建议,从专业法官会议性质界定、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等静态素,以及专业法官会议人员配备、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等动态素两个方面优化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以期建构能够为合议庭提供有效智力支持的制度。

  • 标签: 专业法官会议 司法改革 形式化
  • 简介:行政奖励的形式是行政奖励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其对研究行政奖励行为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传统的行政奖励的形式是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奖励形式的内容、原则理念和结构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权能奖励等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新型形式不断出现。但由于立法的缺位以及理论研究上的空泛,当前实践中行政奖励的形式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甚至还出现了某些方面的负效应。因此,行政奖励的形式亟待法制化。

  • 标签: 行政奖励 形式 物质奖励 精神奖励 权能奖励
  • 简介:主流民事诉讼理论以及民事诉讼立法均否认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般以宣告性救济方式、禁令性救济方式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形式。实际上,剥离了损害赔偿,特别是针对小额受害人扩散性利益的损害赔偿,无法彻底实现民事公益诉讼的功能。同时,在承认民事公益诉讼的损害赔偿方面,两大法系国家和地区已经达成一定的共识,其也体现在许多国家的立法中。民事公益诉讼中损害赔偿的特殊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证实其正当性和必要性。

  • 标签: 诉讼形式 公益诉讼 民事赔偿 诉讼功能
  • 简介:税收法定原则形式层面与实质层面的划分为税收法定原则下地方税收立法权之赋权提供了另一种可能。税收法定原则的形式层面旨在维护法的安定性,税收法定原则的实质层面旨在遵守与保障民主原则,二者应当在互动中实现互补,而非在碰撞中相互否定。税收法律专属主义的相对性为二者之互动提供了空间,亦明确了互动的限度。税收法定原则应当在确保法律专属主义相对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彰显纳税人同意这一精神实质。在此意义上,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的前提下,地方税收事项只要通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同意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不应被认为违反了税收法定原则。专门决定式授权性立法不仅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之职责所在,也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问责制下行使税收立法权的应有之义。由此,地方税收立法权之赋权与限权将在张力中实现互动与平衡。

  • 标签: 税收法定原则 形式层面 实质层面 地方税收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