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提起米海依尔·戴尔玛斯-马蒂(MimineDelmas-Marty)夫人,恐怕在法国学习法律的中国留学生无人不知。他们喜欢尊称她为“戴教授”,显然这带有浓厚的中国味。早年留法的卢建平博士说,“戴教授”的中国弟子们还称她为“MDM”(法语“夫人、女士”的速记符号)。
简介:阿玛菲(Amalfi),现在是意大利南部坎帕尼亚大区的一个沿海城市,其南面是第勒尼安海。尽管她只是一个城市,但在中世纪时期,她却是一个独立的共和国,而且是当时意大利的"四个海洋共和国"之一。[1]为了解决海上贸易纠纷,大约在10世纪,阿玛菲在本市设立了海事法庭,此后又在意大利西西里岛和黎凡特的贸易定居点相继设立了这种法庭。为了指导这些法庭审理案件,大约在10世纪至11世纪开始将阿玛菲海事法庭的某些审判原则形成文字。[2]xiv现知最早提到《阿玛菲海法》这部法律的是1570年出版的那不勒斯王国海军司令福瑞西卡(MarinoFreccia)的一部著作,其中不仅提到了这部法律,而且还表示在那不勒斯王国仍在适用这部法律。其次是那不勒斯1782年出版的一部15世纪的意大利编年史(ItalianChronicles)汇编,该汇编的前言称,在14世纪,阿玛菲的乌尔索伯爵宫(PalaceoftheCountsofUrso)曾存有一部海法(aProthontineTableoftheSea)供市民抄写使用,他就有一份这部法律的副本,而且称,大约在14世纪末期,这部法律被阿玛菲总督(LordofAmalphi)温西洛斯(WenceslausofSanSeverino)带出宫外,从此这部法律的原件消失了。该编年史汇编的一部手抄本现保存在维也纳,其中就有这部由阿玛菲市民于1010年抄写的拉丁语《阿玛菲海法》。[2]xi-xiv这部法律是欧洲中世纪时期最早的一部海法典,它曾受到近代许多海商法专家的高度称赞。
简介:"今天你博客了吗?"已成了博客时代的流行语,这是网络时代迅速发展的必然结果,但速度之迅猛恐怕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2002年国内写博客的网民还能计算,但仅仅两年时间之后,博客人数已不可胜数。2004年正义网开通的"法律博客"网络了一大批法律学人,贺卫方、季卫东、林来梵、邓正来、章剑生、周永坤、徐昕等一大批学界名流的加入,使其成为了法律共同体,但也不仅仅是法律共同体的一个精神家园。在这里,无论是"大腕儿"教授,还是法学院的新鲜人,抑或法律的门外汉都可以畅所欲言,评点时事、商谈读书、切磋技艺、报道讯息,其间不乏针砭时弊的战斗檄文,也不乏你来我往的持久论战。博客正在影响并改变着我们的法律学术和法学交流。大洋彼岸飘荡着星条旗的国度,比我们略早,但也基本上是同步出现了法律人写博客的热潮,其中不乏波斯纳、阿克曼这样的大手笔。在这方面,我们并不存在较大的差距,大洋两岸面临的问题有几多相同。法律博客的撰写,以及对法律讨论和法学教育带来的影响,还有未来的走势等等都是无法回避的话题。耶鲁大学宪法学教授杰克·M.鲍克因(JackM.Balkin)因其创办的法律博客"鲍克因之家"而出名。前段时间在接受《耶鲁大学法律报告》的专访时,他详细介绍了美国法学界写博客的现状和面临的一些问题。原文发表于《耶鲁大学法律报告》2007年冬季号。现征其本人同意和《耶鲁大学法律报告》的授权,将其全文译出,以使我们对美国法律人写博客的现状有所了解,也引起我们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