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破产”已愈益频繁地冲击着现代社会生活。有关资料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于1988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一段时间内,诉讼到人民法院的破产案件并不多。但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破产机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正愈来愈发挥其重要的调节作用,1992年全国法院系统审结破产案件为74件,1993年审结478件,比1992年上升了80.3%,1994年则为1156件,又比1993年上升142%。有奏家预测:今明二年企业破产将逐渐形成一股风潮,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经济景观。破产宣告对客观上已经陷入破产境地的企业是跳出“无边苦海”的一条出路;
简介:一、《律师法》与军队律师的法律定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1996年5月15日经八届人大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997年1月1日正式生效。《律师法》第50条规定:“为军队提供法律服务的军队律师,其律师资格的取得和权利、义务及行为准则,适用本法的规定。对军队律师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日会另行制定。”总共只有53个法条的律师法就有一个完整的条款约军队律师制度作出专门规定,从而明码了军队律师在国合律师中的法律定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并和国的第一团律师法典就刘军队律师作出规定,是来2不易的,它走过了艰难的历程,是全军指战员近10谭来学法用法的结果,是中央军委“依法治军”方针结出的硕
简介:早在八十年前,列宁就说过:“无论是脱离生产劳动的教学和教育.或是没有同时进行教学和教育的生产劳动.都不能达到现代技术水平和科学知识现状所要求的高度”。胡锦涛主席也曾就社会实践问题有如下描述:抓住学生的“兴奋点”.让他们在“起作用”中“受教育”,在“做贡献”中“长才干”.这本身既是思想教育的一种好形式.又是培养人才的一条好途径。教育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培养人才,培养有能力创造生产力的人。我们的莘莘学子.最终总是要融入社会,用社会实践来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体现自身价值。在当今这个发展迅猛,生存压力日益增大的社会中.我们当代大学生如果希望在融八社会这个汪洋大海的过程中少呛几口海水.就需要在八海之前先练习好“游泳”.珍惜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机会.积极努力地在社会实践中培养自己的素质.这是避免将来出现“眼高手低”情况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