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被追诉人与辩护律师的关系问题,涉及刑事诉讼的目的及律师职业伦理问题。辩护律师具有双重属性,其地位既不绝对以被告人为中心,也不绝对独立。在我国,独立辩护论一直占据主要地位,对独立辩护的过度推崇导致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一系列辩护冲突问题。辩护律师的权利是基于被追诉人辩护权产生的,辩护活动必须尊重被追诉人的意志。我国应建立有限度的被告人中心主义辩护模式,律师依据法律在尊重被追诉人意志的基础上开展辩护活动。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依据法律维护被追诉人的权益,不负发现真实的积极义务。辩护律师具有忠实义务与消极真实义务,对二者冲突的处理,要在合法与维护被追诉人权益的基础上进行。
简介: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的竞合关系围绕技术生态位与合作剩余分配展开.企业的技术生态位关系可分为竞争型、互补型、寄生型三种主要类型,其中,因合作剩余分配为核心引发的利益关系调整难度,分别为竞争型最大、互补型最小、寄生型居中,对此,可分别通过“强政府+弱市场”、“弱政府+强市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政府+市场”互动模式来提升不同企业竞合关系下的协同创新效率.因此,在推动不同技术生态位关系的企业开展协同创新时,政府部门必须全面考虑企业的竞合关系差异,然后采取不同政策措施,充分激发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的积极性.从而优化技术资源配置方式,实现协同创新的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