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们看古代法制,一定要一分为二,看到它在具体历史中的合理性,……皇帝定法、法自君出第一个积极影响就在于它能修正、补充正律规定的不足,填补已有成文法的漏洞。”“皇帝对法第二个积极影响是皇帝给古代法律提供了合法性来源,给予了法权威的终极解释。”“皇帝对法第三个积极影响是圣王贤君的模范守法会带动整个社会守法观念的巩固,从而大大降低犯罪率和社会的不稳定性,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但是专制总是会带来很多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法的产生与存在始终是以皇帝的权力为归依的,这就使得大量的法律资源是为君主而耗费或服务于君主的”。“第二个问题即是存在‘权大于法’的问题,使得立法,尤其是司法断案带有某种随意性。”“再一个问题就是……不可避免地出现守法与毁法交替行进的怪圈”。“这本小册子,关注的视角是皇帝的司法。”“皇帝与法是历史上法制体系最精辟的概括,古代法制在方方面面都体现了这两者的关系。皇帝的断案是皇帝直接走上政法第一线,直接影响了法律的发展,展示了治理国家的‘治道’,它给我们提供了值得记取的历史经验,也留下了发人深省的历史教训。”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对累犯制度作了较大的修改,规定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不构成累犯,扩大了特殊累犯的成立范围,对判处死缓的累犯限制减刑,这一修改集中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与国际社会刑事立法的接轨,刑法立法应适度限定特殊累犯的成立范围,排除老年人构成累犯,将毒品犯罪纳入特别累犯的范围,增设单位累犯制度。
简介: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皇帝“受命于天”,是一国之主。他的个人意志就是“圣旨”,是政策,是国法,随便说一句话,既能让“鸡犬升天”,也能叫功臣“人头落地”。但也有个别“说话没用”的皇帝,宋仁宗赵祯就是一个。据史载,赵祯当了皇帝后,有些亲近的嫔妃常在私下请求升职加薪。他告诉她们:“过去没有先例,大臣们会不同意。”她们不信,说:“皇上的话就是诏令,谁敢不听?”“仁宗笑笑说;“你们如果不相信,我下令给政府试试瞧。”果然,办事的人认为不合制度。他把政府的答复拿给嫔妃看,并说:“别看我是皇帝,凡事也得跟大臣们商量,才能成为正式诏令!”
简介:2000年当选中国十大经济人物之一的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先生,在回顾2000年的中国股市上发生的重大事件时说,他最看重的是发生在世纪末的一场官司:“海南凯立”因申请上市未获批准,状告中国证监会,而证监会败诉的案件。对于这个案件,梁定邦先生评论说,绝对的权威就会变成绝对的腐败。这的确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案件,它是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史上的一块伟大的里程碑,象征着证券业至高无上的国家权力的中国证监会也会败诉!这是建国五十年来的中国从未发生过的事。继中国足协败诉之后,又有行业性国家权力机构败诉,这是中国在自己民主进程上前进的重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