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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结果
  • 简介:南海是一带一路构想的战略支点,经略南海必须密切与南海周边国家(地区)的经济联系,并制定正确的海洋政策。以一体化理论为指导,以历史事实为背景,以实际数据为依据,在对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地区)的海洋政策协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南海海洋政策协调的基本策略:重塑战略互信关系,以制度创新推动政策协调,走渐进式的政策协调之路,南海政策协调的目标是建立南海共同体。

  • 标签: 海洋政策 政策协调 南海 周边国家(地区)
  • 简介:《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究竟是政治文件还是法律协议,及其所确立的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途径是否可以排除《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成为分歧极大的法律争议。菲律宾和仲裁庭均主张《宣言》仅仅是一份政治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便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不能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中国主张《宣言》关于通过谈判途径解决争端的规定构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家间协议,且其所确立的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途径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因此菲律宾不可以依据《公约》提供的争端解决机制就相关争端提起仲裁。本文认为,《宣言》在争端解决问题上构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家间条约;其是否可以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本质上是个法律适用问题,从海洋法角度讲,根据《公约》第281条的规定,《宣言》无法直接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仅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形成制约;从条约法角度讲,《宣言》与《公约》构成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三十条“关于同一事项先后所订条约之适用”问题,相关争端应适用《宣言》提出的谈判和协商途径,据此方可直接排除《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文章首先从中菲南海仲裁案提出两个核心法律争议,并杭理菲律宾、中国各自主张以及仲裁庭对此争议的结论。其次论证《宣言》的条约属性。第三,分别从海洋法和条约法两个视角分析《宣言》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排除。

  • 标签: 《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条约属性 争端解决机制 排除
  • 简介:南海地区海上非传统安全问题愈发严重,确保海上安全已经成为南海沿岸国面临的一个迫切任务。本文从相关国际法对于海上安全的解读、南海沿岸国及域外相关国家的海洋政策路径、沿岸国与使用国合作的新方向三个方面阐述了构建南海地区海上安全合作机制的重要性。文章分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其他法律和准法律的工具在打击海盗与海上恐怖活动、保障航行安全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其存在的局限性。除了国际法发挥的作用,沿岸国以及域外利益攸关国家如何就加强海上安全合作选择的政策路径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沿海国和使用国越来越意识到它们在确保海洋资源和海上通道得到持续有效利用方面存在共同利益,但对于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方法存在显著分歧。尽管如此,我们还应该看到地区国家近年来在打击海盗和海上恐怖活动方面保持了良好的合作态势。为了实现海上安全合作,需要有关国家努力凝聚共识,提高互信,打消海上合作将会影响主权权利的担忧。此外,南海声索国可以通过国际海事组织和东盟等国际组织加强区域合作,深化相互理解,最终为海上安全合作做好铺垫。

  • 标签: 南海 海上安全 国际法 合作机制
  • 简介:2017年11月,特朗普总统在越南岘港召开的APEC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了美国的印度-太平洋构想.在随后举行的马尼拉东盟首脑会议期间,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印度四国局长级外交人员举行非公开会议,就四国协商机制问题进行磋商.据此,外界评论认为,美国主导下的印太四国同盟初现雏形.作为印太构想的核心要旨,对中国的崛起进行战略牵制是美、日、澳、印四国的“思想共识”;通过军事、外交手段遏制中国在东中国海、南中国海、印度洋等地区的战略扩张是四国的“共同目标”.因此,印太四国协商机制在本质上具有安保联盟的性质.

  • 标签: 协商机制 特朗普 亚洲政策 东盟 政府 遏制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