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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中国古代刑法中,很早就有了“罪刑法定”的思想。这一思想从春秋时期被提出,经战国、秦汉的发展,遭“春秋决狱”的磨难,到晋代的再次被提出和隋唐的进一步发展及以后各代的相继沿用,前后经历了漫长的历程。但是.由于中国封建专制皇权的存在,“罪刑法定”思想始终没能上升为古代刑法的基本原则。尽管如此,“罪刑法定”思想在同罪刑擅断相斗争,维护封建统治的过程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 标签: 罪刑法定 古代刑法 春秋决狱 罪刑擅断
  • 简介:一、学习刑法分则的意义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目标。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学习刑法学中的刑法分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标签: 《刑法分则》 法定刑 走私假币罪 强奸罪 中国 刑法
  • 简介:英美刑法中法律因果关系判断问题主要发生在介入原因案件中,表现为介入原因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中断被告人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英美刑法实务创立了一系列介入原因案件的因果关系判断规则,主要包括实质而起作用原因原则、新介入行为原则、合理可预见性原则、不合理或不正常原则、危险范围内损害原则等。这些规则对中国刑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中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应当重点研究介入原因案件因果关系的判断,以增强司法指导功能。介入因果关系判断不存在统一的规则,应当对不同类型案件采取不同的判断规则。介入因果关系是一种规范评价和价值判断,不能以事实认定代替规范评价。法律因果关系不是纯粹的客观联系,介入因果关系的判断在一些情况下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内容。

  • 标签: 事实原因 介入原因 法律因果关系 判断规则 英美刑法
  • 简介:快播案判决认定快播公司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突破了对“传播”行为的传统认识。在存在论上,快播公司对网络淫秽视频的传播起到推动作用,但并不等同于传播淫秽视频,“使信息处于可传播的状态”不等同于“传播信息”。依法院判决,快播的主观罪责是“明知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而放任”的心态,这已溢出间接故意的范围.成为直接故意,但犯罪论从客观到主观不应反向评价。追责快播是网络管理者为了维护网络秩序,囿于无法直接追责到广大网民的无奈之举。快播案判决凸显了我国网络服务商的网络管理义务分配不合理、义务边界不明,体现了作为程度的现实和作为是非的法律之间的紧张关系。

  • 标签: 快播案 传播 不作为 网络色情
  • 简介:我国刑法是由广大人民选举的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它反映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统治和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人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护人民安定团结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这是我国刑法民主原则的实质体现,也是同一切剥削阶级国家刑法的根本区别。

  • 标签: 民主原则 刑法 人民选举 社会主义建设 人身权利 权力机关
  • 简介:尊严死即消极安乐死,是指终止对晚期患者的生命维持技术,使其迎来自然死亡。尊严死在本质上是患者的拒绝治疗行为,其实施方式一般表现为不作为。以大陆法系违法阻却事由为视角分析尊严死的正当性,主要有社会目的说、法益衡量说以及社会相当性说。尊严死的实施并未侵害生命权人的法益,是具有社会相当性的行为,社会相当性学说为尊严死的非犯罪化提供依据。刑法对尊严死的处理应当坚持以非犯罪化为原则,犯罪化为例外。尊严死的非犯罪化是以基于患者的真挚请求为实施前提、患者处于生命末期且无治愈可能性为实施条件以及终止患者的生命维持设施为实施方式。

  • 标签: 尊严死 违法阻却事由 社会相当性 非犯罪化界限
  • 简介:本文指出减刑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制定《减刑法》的必要性,提出《减刑法》的一些设想.

  • 标签: 减刑法 问题 必要性 构想
  • 简介:由于我国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为了应对打击犯罪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刑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不断出台.这些刑法解释在解释主体、解释权限以及生效时间等问题上存在着诸多不明确之处。正确分析、认识刑法解释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对完善我国刑法解释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刑法解释 罪刑法定 类推
  • 简介:目前受版权市场高额利润引诱,加上市场制度不健全、地方经济发展中急功近利的取向,我国盗版犯罪形势严峻,因此有必要对其实现刑法遏制.即严格刑事立法中的有关定罪标准;改革运动式严打的做法,准确、持久地运用刑法手段,提高盗版犯罪成本;与此同时,刑法对版权领域的有限介入,不应解读为刑事法被虚置.

  • 标签: 盗版 犯罪 刑法 遏制
  • 简介:董康系中国近现代著名法律家之一,他从清末到抗日战争时期从事立法、司法工作50余年,也勤于著述,具有丰富的法律思想,尤以刑法思想更为突出.本文对董康关于刑法的起源、发展变化、刑法的公布与罪刑法定、刑法与礼教的关系、改革刑制以及他在中国近现代法律史上的地位作了较为全面的阐析.

  • 标签: 刑法 罪刑法定 刑法与礼教 刑制改革
  • 简介:我国刑法实施十年多来,对于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卫四化建设,确实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改革开放形势的不断发展,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之由于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经验方面的原因,现行刑法在立法内容和立法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影响了立法的科学性和执法的正确性。

  • 标签: 现行刑法 修改 立法指导思想 立法经验 改革开放 立法技术
  • 简介:为了满足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需要,实现"民主刑法"、"公民刑法"、"保护刑法"的价值追求,刑法应当确立全面保护原则,保护公民、单位、社会和国家的法益,对公民法益的保护应处于优先地位。确立刑法的全面保护原则有民主主义、人权理论、限制刑罚权思想的根据,但其必然会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障碍。我们应该坚持刑法的全面保护原则入宪,在我国宪法第33条增加一款:"刑法既要全面保护公民的法益,又不得对罪犯适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残酷刑罚。"并在刑法立法中贯彻落实全面保护原则,补充刑法总则的法律空白,开展合理限制下的犯罪化,还应对刑法解释进行规制,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保护原则。

  • 标签: 法益 全面保护原则 根据
  • 简介:1997年《刑法》第169条规定的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以国有资产为特定保护对象的具体犯罪。随着《公司法》和《刑法修正案(六)》的修订与出台,有关该罪的罪名设置、客体要件、客观行为等立法问题日益凸现。将1997年《刑法》第169条和《刑法修正案(六)》第9条概括为“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罪”这样一个统一罪名较为科学;本罪的客体要件应为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度、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及其利益,而不应也不能包括“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该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应包括新《公司法》、1997《刑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六)》所规定的全部行为方式,而非仅仅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行为对象已经突破了“国有资产”的限定,从而扩展为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还包括债权、债务、担保等等;行为阶段只能发生在国有企业转制、国家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有股份的转让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国有资产进入公司而成为公司资产之后,或者在公司的破产、清算等过程中.

  • 标签: 罪名设置 客体要件 行为方式 行为对象 行为阶段
  • 简介:只有在对现行刑法进行充分解释之后无法运用刑法规范规制性贿赂,才应进一步考虑在立法论的层面提出完善法律的意见,合理规制性贿赂行为;以更为广阔的视角考察性贿赂,不难发现性贿赂与免费旅游等请托人资助受托人的行为具有相同的刑法意义;对于权力者而言,接受请托人性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取利益,撼动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完全应当设置全新的刑法规范,设定“性贿赂犯罪”的独立构戍要件。

  • 标签: 性贿赂 刑法解释 立法 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