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0年,欧盟将有关工业排放的7则指令整合升级为一则指令,即《欧盟工业排放指令》(以下简称《指令》),自2011年1月起实施。该《指令》主要是制定了工业活动污染的防治一体化规定和相关规则,防止或者减少针对空气、水以及土壤的废物排放,减少废物的产生,以实现对环境更好地整体保护。《指令》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整个欧盟范围内各种工业源的污染,对该地区的环保有着指导意义。
简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党和政府顺应时代发展提出的治污新模式,也使得专业污水处理公司成为市场经济新的经营主体。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中的第三方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串通投标、商业贿赂和垄断协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这就需要法律对这些行为进行相应的规制,明确第三方承担民事责任的赔偿数额,区别对待行政责任的不同情况以及对第三方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作出具体的规定,这些都有利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我国的推广实施。
规范企业环境责任的欧洲《指令》
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中第三方的不正当竞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