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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当过多的信息披露造成愈来愈多的信息过载和知识超限时,信息的简约化和通俗化亦无法帮助具有内在理性瑕疵的决策者实现决策的优化,赋予决策者更多权利的撤回权和限制决策者自由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作为弥补信息披露功能边界的制度开始被引入。行为法律经济学所揭示的有限理性因素提供了限制决策者自由的必要性基础,而自由主义则为这种决策自由的限制敲响了警钟,当采取父爱主义的方式对行为人的决策自由进行限制时,此种父爱式的关怀亦有可能转化为暴虐式的专断,因而对弱者的保护应以恢复决策理性进而实现私法自治为导向。

  • 标签: 信息披露 有限理性 决策瑕疵 父爱主义 自由主义
  • 简介:对相同格式条款的司法规制常产生判决结果的抵牾和相同判决结果下的规则适用冲突。法解释学的形式逻辑推理无法消除抽象规则适用中的不确定性,只能容忍"合法"的裁判冲突存在。基于法经济学和认知科学的研究,程序正义标准在核心给付条款上应通过标准化信息揭示推动市场合意实现,对涉及远期不确定风险的附随给付条款,其可降低为提醒注意以容纳实质正义标准的介入,程序正义标准应为严苛的法律责任提供可预期的合规避风港。实质正义标准由任意性规范和集体磋商产生的条款摹本构成,围绕该标准的粘性构建契合认知心理的选择退出机制,能够在约束附随给付条款的同时允许缔约方以合意的方式偏离实质正义标准。此种规制标准体系可提升司法的稳定性,并推动市场秩序真正成为格式条款的有效约束力量。

  • 标签: 格式条款 法解释学 法经济学 认知科学 规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