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 个结果
  • 简介:关于印发《北京市登记注册代理机构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工商发[2000]239号)为促进本市登记注册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登记注册代理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工商局《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特制订《北京市登记注册代理机构登记管理规定》。并提出如下意见。一、凡本市从事工商注册代理业务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均由市局登记注册。二、已取得登记注册代理资格的机构,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1年6月30日,应按照《北京市登记注册代理机构登记管理规定》,向市局提出重新登记的申请,经重新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登记注册代理业务。对逾期未办理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达到《北京市登记注册代理机构登记管理规

  • 标签: 登记注册 代理机构 企业登记公告 代理业务 专业代理 登记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