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对新人花钱请摄像师为他们拍摄婚礼录像。不料,由于操作不当婚礼录像资料不慎毁损。5月6日,江苏省沭阳县法院判决被告姚田赔偿原告许明、宋梅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并双倍返还定金600元。
毁损婚礼录像带 精神损害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