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人权法上个人申诉不同于国内法上个人申诉的概念,一般用"个人来文"一词代替。国际人权法上个人申诉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前提条件:其一是国际法上承认个人申诉权;其二是国际法上承认个人拥有程序行为能力;其三是个人权利在国际法上具有可诉性;其四是国家承认个人在国际法上的申诉权并接受国际个人申诉机制的管辖。
简介:刑满释放人员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地位,但该人群权利存在职业禁止和前科身份的例外。国家负有保护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权利的义务,应通过禁止歧视、实施扶保护制度来履行其义务。我国应当从改革职业禁止制度、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并进行单独立法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的权利保护。
简介:司法行政公务人员人权教育是人权教育必不可少的部分。实施人权教育有利于具体人权保障、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发展、履行国际条约以及实现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我们应积极采取措施实施该部分人群人权教育,进而促进司法人权保障的发展。
简介:人权事务委员会个人来文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国际人权法的发展,但还存在不足,主要是委员会缺乏查找事实的手段,无法及时审理来文案件,个人来文意见做出机制的缺陷等。对于这些不足可以通过改革意见做出程序、加强意见的强制性、解决委员会的审案效率,增强可执行性等方面来完善。
论国际人权法上个人申诉权及其行使条件
论刑满释放人员权利保障——国际人权法的视角
司法行政公务人员人权教育问题初探
论人权事务委员会个人来文机制的不足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