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场“大耳窿”的犯罪活动特点及其对社会危害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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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赌场“大耳窿”,是指专门在赌场上向赌徒放高利贷者的俗称。它是由赌博活动蔓延而出现的一种新的违法犯罪形式。它不仅对赌博活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因追收高利贷引发雇请打手对欠债的赌徒进行威迫、殴打、劫持人质、逼欠债者还债而发生变卖家产、房屋以至自杀身亡等严重事件。“大耳窿”已经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威胁,干部和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不依法给予严厉打击,不但难于平民愤,而且会给社会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1993年4期
出版日期 1993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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