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认笔录制作弊端及完善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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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辨认是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员常用的侦查手段之一。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通过证人、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场所、尸体或者人物的辨认,以笔录的方式将辨认的过程、结果以及相应的内容记录下来的法律文书,就是辨认笔录。辨认笔录对于准确认定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及时侦破案件具有重要作用。
作者 徐茂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应用写作》 2010年4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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