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新安县的书院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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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明代新安县建立后,深圳地区的书院进入较快发展的轨道。就新安县的数所书院而言,其性质已经远非宋代可以相比,已经失去了昔日自由讲学的特质,或者沦为社学,或者与地方府、州、县学别无二致。新安县书院发展的经验表明,要有稳定的学田支持,还要聘请德行道艺皆优的书院山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0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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