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配套改革是深圳发展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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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荣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不应是地方权利的扩大和一种地位象征,而应是一项重要使命和艰巨任务。在没有得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授命之前,深圳并未漫相等待和赋闲。与上海、天津不同,深圳主要依凭自主改革事实上做了很多的事情。举例来说,深圳很早就将经济管理部门交给了市场,实行“大部门制”,这些年来将政府管理的重心实实在在移向了社会;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早已超越了机构人员的增减而进阶到运作机制的改革和法制政府的建设,审批流程简化,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城市经济》 2009年7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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