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把电视当青天?——“约请当事人”节目模式的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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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西方社会中没有人怀疑大众传媒作为立法、司法及行政权力外第四种力量或称第四极的存在。作为一种社会控制力量,大众传媒越来越多地介入社会争端。在大力倡导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今天,中国越来越多的以“约请当事人”模式为代表的电视节目介入民间私人纠纷调停,走进节目现场,形成调解的第四种范式。在传统上作为纠纷新闻的局外人身份的电视媒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南方电视学刊》 2009年3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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