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中共益债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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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破产法》”)第四章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进行了区分,并就两者的范围以及清偿顺序进行了明确。随着《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下称“《破产法解释(三)》”)的出台,将管理人为企业继续经营的借款参照共益债务清偿,更拓宽了共益债务的外延。在实践中,共益债务具有促进债务人财产保值或增值、为债务人存续提供资金支持等重要作用。而共益债务如何确定影响到除了特别优先受偿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外的一般优先债权及普通债权的清偿,涉及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平公正地对债权人实施清偿,本文通过分析共益债务的法定类型,进而对如何判断共益债务作出几点思考,以便管理人在实践中更好地认定共益债务,避免偏颇。
出处 《中国经济评论》 2022年18期
出版日期 2023年01月0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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