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编制的分析填列法与直接填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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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都规定利润表采用分析填列法进行编制。即利润表各具体项目的金额。按与各该项目相关的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笔者根据利润构成的基本原理,探索出一种直接填列法,采用该方法编制利润表,比之采用分析填列法便捷、准确。本文现对两种方法的基本程序和优缺点进行分析比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电子财会》 2008年7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