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制下执行原会计制度的商业企业进货费用的税收及会计处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原来税法规定的商业企业进货费用在当期直接扣除改为计入商品成本,致使现在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旧的《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商业企业,因进货费用的处理方法与新税法的规定不同而发生会计上与税收上的差异,这一差异在所得税会计上属于时间性差异。本文通过解说、例解等方法,介绍除执行新准则以外的商业企业涉及进货费用的所得税处理及相应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电子财会》 2008年4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