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与农民土地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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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2013年1月31日中央颁布一号文件中指出,全国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并在五年之内完成。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中,明确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使其真正成为了土地所有者。土地的确权不仅要将农户的使用权、经营权还给农民,还要将其转让权交给农民,同时也要赋予他们更加全面、多样的权利。中国农村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探索发展“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而衍生出一种新的“承包权”权利。在此基础上,农民可以利用集体承包的土地。目前,国家从保障农民土地所有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着手,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因此,从理论上讲,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怎样的呢?文章试图从马克思财产权的视角来剖析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出处 《城镇建设》 2022年11期
出版日期 2022年09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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