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毒立法三十年——以立法体系的演进与嬗变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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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0年禁毒立法的演进构成了《禁毒法》的主要立法背景。1949年至1978年间,禁毒立法以中国共产党和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文件为主要法律形式,以各大行政区的立法为重心。1998年之前,以“严打”为政策导向,我国逐渐建立了以刑法为主、行政法与地方立法为辅的禁毒立法体系。1998年之后,我国毒品政策和立法进行了调整,开始强调预防为本与综合治理。未来将会形成以《禁毒法》为统帅,毒品刑事立法、行政立法、社会立法三足鼎立的禁毒立法格局。基于“预防为主”原则,以后毒品立法将不仅仅局限于刑法领域,而是会涉及到包括行政法和社会法在内的广阔领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8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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