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持法官的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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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诉讼的基本结构可以表示为一个等腰三角形模式,争议的诉讼双方各置一端,审判人员居中裁决,与诉讼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等距离的关系,从而形成当事人之间的均衡对抗。只有这样,审判方才能主持公道,不偏不倚地听取双方意见,客观地作出事实认定,准确地适用法律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审判人员要保持基本的中立,这是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的要求。主要概述的法官中立性含义及內容,即法官是作为法律职业者的中立。法官做为纠纷解决者应该保持中立,平等对待每一方,使其处于不偏不倚的地位。接着对其与实质公正关系的并重的论述,最后总结用案例说明了保持法官行为形式上的中立性对庭审活动的至关重要。所以法官应当保持在庭审中保持地位中立角色。
出处 《科学与技术》 2021年34期
出版日期 2022年07月0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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