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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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触及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利益,应当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放在这项工作的首位。虽然各地情况不同,但乡镇机构改革应当注意几个共性问题。一要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要组织专人做好乡村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对房屋、车辆、办公用具等财物进行清理和登记。防止有人趁机构改革之机转移债权债务,变卖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逃废银行和集体债务。确实需要处理的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要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集体资产要经村民大会同意),实行公开拍卖。二要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特别是土地承包政策。严禁趁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之机把农户承包的耕地、山林、水面打乱重新分配,侵犯承包者的合法权益。对被减并乡村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包括乡村企业承包合同),要承认其合法性,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对已经到期或确实需要变更或补签的合同,也要放到机构改革结束、工作走上正轨之后再变更或补签。三要防止乱砍滥伐公私林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学习与研究》 2008年3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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