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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档案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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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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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为报告交接第二习艺工厂业已清楚致社会局呈(稿)(1934年9月24日)
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为报告交接第二习艺工厂业已清楚致社会局呈(稿)(193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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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呈为会报交接第二习艺工厂业已清楚检同清册呈请鉴核备案事。案奉钧局第三五八三号训令内开:案奉市政府令本局所属各救济机关归并改组为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派龚齐振充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院长。等因。自应遵照办理,限于五月底一律结束归并。兹派郭汝年前往监交,合行令仰遵照结束交代,会同具报。等因。奉此,
DOI
kd2n2vmrd6/578986
作者
龚○○;胡○○;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北京档案史料》
2007年4期
关键词
救济院
北平市
工厂业
社会
交接
政府令
分类
[文化科学][档案学]
出版日期
200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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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毛○○○;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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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王永芬(选编).
1934年北平市各救济机关归并改组为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史料——北平市社会局拟具改组本局附属救济机关计划致市长呈文(1934年5月)
.档案学,2007-04.
来源期刊
北京档案史料
2007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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