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地方学政的两次集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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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徐永文在《教育评论》2007年第2期撰文考证了明代对地方学政的两次治理,指出正统元年(1436),明政府始设专门提督学政的官员,南、北两京设提学御史,各省则由按察司副使、佥事充任。提调学校官的设立,标志着明代督学制正式形成。但提学官设立以来,其不能尽职的现象一直存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教育史研究》 2007年4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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