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从制度和操作层面加强业委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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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上海成立第一个业主委员会,截止2007年10月,全市已有住宅小区8661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6786个,占78.3%。业主组织建设与发展不仅是物业管理行业自身发展的问题,还事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目前,以贯彻落实《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为契机,上海市正在引导业主依法、理性、有序地参与物业管理活动,并在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运作以及监管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不断优化业主自我管理模式,推动上海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地发展。
作者 张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07年11期
出版日期 2007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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