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叔本华在他的伦理学理论中提出了志愿正义概念,他将志愿正义与利己主义进行区分,从而发现志愿正义的动机是具有利他性的同情,由此引发了本文的核心问题:志愿正义是纯粹的利他主义吗?笔者认为,志愿正义并非纯粹的利他主义。笔者通过论述志愿正义与仁爱的区别,即同情程度的不同与性质的不同,从而支撑本文的核心观点,即志愿正义并非纯粹的利他主义,最终笔者对志愿正义的动机进行分析,得出志愿正义实际是同情与利己之心的混合。
出版日期
2021年10月2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