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家的“一断於法”和“严而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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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古以来,人们对法家的评价多建立在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中对法家的评述“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际,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之上,并且认为法家之所以“严而少恩”主要是因为它的“一断於法”。文章从法家的思想渊源、理论基础、“一断於法”的“法”的内容、目的和意义来分析,认为法家“严而少恩”的根本原因是封建社会的特权制度,法家正是因为破坏了这个制度,损害了文人贵族的利益而被认为是“严而少恩”,这与它所采取的“一断於法”的措施并无必然联系。
作者 顾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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