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销毁密级档案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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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邓绍兴、陈智为主编的《档案管理学》(1996年版)在第57页讲述销毁档案的方法时说:“一般可将需要销毁的档案送造纸工厂作原料。离造纸工厂远的档案馆(室)或被销毁的档案特别机密,亦可自行焚毁。为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严禁将需要销毁的档案作其他用途,更不允许出卖。”这种处理“特别机密”的档案的做法让笔者产生疑惑:难道密级档案没有价值吗?为什么要销毁?在没有经过解密、降密、利用等程序的情况下直接销毁合法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秘书之友》 2006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6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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