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航油事件透视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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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11月30日,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油")因石油衍生品交易出现5.5亿美元巨额亏损而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由此中航油巨额亏损事件浮出水面.笔者认为,虽然衍生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和投机功能相伴而生,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其杠杆作用也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但严禁企业从事衍生金融工具的投机业务是不现实的,关键是要对其进行适时的会计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同时逐步完善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财会月刊(下)》 2005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5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