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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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4月1日是日起.广州市越秀、荔湾、白云等老八区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标准调高10%。即由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330元:城镇“三无人员”的低保金发放标准。以所在地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为基数上浮20%;番禺、花都两区和从化、增城两县级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原则上在各自现行标准的基础上调高10%。这是广州市第四次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作者 巧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羊城今古》 2005年4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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