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乡村社会结构变迁与民事纠纷解决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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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庄共同体虚无化、人际关系理性化以及城乡一体化带来了现代乡村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直接要求乡村法治建设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做出回应和调整:建构起以调解和其他ADR形式为底角,以国家诉讼为顶点的三角格局,充分体现国家权威,强势凸现法治观念.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社会主义研究》 2005年6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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