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两年来,屯昌县南星法庭重视和狠抓了执行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2年共收立执行案件41宗,执结41宗[其中在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后,自动履行结案8宗,和解结案22宗,强制执行结案11宗(其中强制退出鱼塘恢复原状的1宗,强制查封房屋的2宗,查询划拨被执行人在银行帐户存款的1宗,强制扣押物品的1宗,强制执行司法拘留措施的6宗)],结案率达100%;2003年共收立执行案件10宗,执结案件10宗(其中执行和解结案10宗),结案率达100%。
出版日期
200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