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与三洋公司锂离子电池知识产权纠纷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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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9月23日本三洋电机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南区联邦地方法院起诉比亚迪股份公司以及该公司的美国法人比亚迪美国公司,指控其锂离子电池侵犯了该公司的专利。内容涉及“锂二次电池”及“保护电路可靠性电芯”两项专利,诉讼要求禁止比亚迪向美国出口及在美国销售比亚迪公司的锂离子电池,并且赔偿损失。比亚迪于2002年12月12日在美国应诉,提出并未侵犯专利的抗辩。按业内人士分析,该诉讼将会持续两年以上,双方的花费将超过100万美元。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电池工业》 2005年2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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