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前新中国的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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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49年10月至1978年,中国的立法机关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行政区、省、市、县的政府、民族自治机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行政与法制》 2002年9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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