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清理“小金库”,既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自治区六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实现“两个提高”,做好财致工作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自治区的实际,自治区各级财致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加大了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和清理“小金库”的力度。同时,与有关部门配合,对超标准配备汽车,党致机关借占企业钱物、拖欠公款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清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出版日期
1996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