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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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36条中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本文从“有学习”、“有制度”、“有监督”三个方面对如何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进行阐述。
出处 《基层建设》 2017年34期
出版日期 2017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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