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不论是国内学者还是国外学者公共利益都对公共利益进行了大量研究,并取得了累累硕果。但就目前国内的研究来看,公共利益的范围较窄,可操作性的措施不多,还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称谓混乱,对公共利益的具体范围、界定主体、判断标准、认定原则等都没有做出过多的研究。学者们应当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公共利益制度的建设上,让其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我国法律应当作出明确公共利益的范围、界定主体和原则等确保我国公共利益的实施,增进社会福祉。
出版日期
2017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