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营假劣药品的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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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要求。《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对药品经营企业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认证,合格者发给认证证书;不合格者取消其经营资格。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化经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新医药》 2003年2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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