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价值表应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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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因寿险合同中缺少现金价值表而引起退保时发生的纠纷相当频繁,本文介绍了一实际案例,提出与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不同的处理意见,保单现金价值是一个很专业的保险术语,投保人往往望文生义而发生误解,如此重要的一个概念,却常常在保险合同中没有解释,也没有现金价值表,这是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我国《保险法》对此方面的规定也有缺陷。建议在修改《保险法》时,应将保单现金价值表列为保险合同必要事项,并且规定对此概念的解释为保险人应尽的告知义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保险研究》 2003年C00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2月0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