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我先戴顶“代言”厂商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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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新型合作模式与传统营销路数的对接与传承上,IT特性是新渠道的立身之本。从商业合作或客户服务层面看,为厂商'代言'是他们转型创新的权宜之计。在云计算大数据新技术推动下,市场趋向扁平化,IT企业都在差异化竞争上不遗余力,只有拥有核心技术者才有真正的话语权。而从代理商的角度,厂商的核心技术厂商的持续创新才是他们的主导。这条路线过去现在都不会变化。变化在于合作的密切程度。厂商客户对专业服务的需求,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计算机产品与流通》 2017年6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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