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权扩容与法治湖南建设之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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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立法法》将地方立法权下放对发挥地方立法在治理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促进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可能影响中央和地方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带来地方立法权的滥用和影响地方立法质量的提升。在法治湖南建设中应直面这一挑战,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健全立法机构和充实立法人才队伍,提高立法质量。
作者 杨炼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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