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区域一体化社保模式 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关于泛珠合作中劳务合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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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背景介绍'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泛珠三角'这一思路由广东省首先提出并得到云桂湘等省区的响应。其后,香港和澳门也积极加入。2004年6月,'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在乔港、澳门、广州三地成功如开,由此揭开了中国区域经济合作崭新的一页。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现代人才》 2007年5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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