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淮南市和长丰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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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调整淮南市和长丰县行政区划的请示》(皖政[2003]10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将长丰县的孔店乡划归淮南市大通区管辖,史院乡、三和乡、曹庵镇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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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4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