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嵌——共生”:多民族地区用水合作何以可能——以青海省J用水者协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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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多民族地区用水合作既要考虑一般地区的共性因素,亦需兼顾民族的特殊性因素。基于对青海省J用水者协会的个案研究,对多民族地区用水者协会运行过程中应考虑的特殊性因素进行全方位考察,发现用水者协会的良性运行需要依托各民族语言和文字、生计方式及民族节日等社会基础,而各民族的平等参与、权力结构的民族均等化以及各民族权威人士的监督与协调等"民族互嵌式"管理方式亦是用水者协会可持续运行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时,用水者协会增进了民族认同,促进并形成了各民族以灌溉用水合作为纽带的内生性发展模式,进而达到"互嵌—共生"的结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青海民族研究》 2018年3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