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荫叙中的族属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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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元代荫叙制度具有“民族性”的典型特征,将四等人制贯彻至选官与任官环节中,荫叙制本身对不同族群承荫人初授品级高低、所能进入职务系统,都有所区别;元代在维持其基本限定原则的基础上,尽量维护统治蒙古、色目族群中(选择通过承荫入仕的)贵族和高级官僚子弟的政治特权,并让他们通过荫叙制享受这种特权时更通达,前途更光明一即享有一些较优的仕进渠道.不过元代大量的荫叙案例显示汉人、南人家庭也在积极并稳定地参与荫叙.北方汉人和江南地区旧仕宦家庭和个体在元初的承荫情况表明:荫叙制度不但是统治上层“根脚”人士子弟的出仕捷径,也是江南勋旧、新贵家庭将已亡政权中政治、家族资历换做新政治资格的一种途径或手段,这些南宋时期地方精英阶层利用荫叙制实现了家庭政治资格的传递,入元后继续存在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者 于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边疆民族研究》 2014年1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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