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审计局开展社会承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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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钦州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开展向社会公开八项承诺活动。一、政务公开,审计项目、审计程序、审计处理依据向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项目实施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审计机关在三十天内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并抄送有关部门(特殊情况除外)。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西审计》 1997年3期
出版日期 199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