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新证据种类──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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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视听资料的概念、种类及特点视听资料(Audovisuals),也称音像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等形式反映的声音和形象,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现代科技手段获取的信息资料等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通常包括录音带、录像带、电影胶片、微型胶卷、唱片、传真资料、雷达扫描资料、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以获取视听资料的手段为标准,视听资料可以分为下列三种:①录音、录像资料。是指通过录音机和录音磁带、录像机和录像磁带记录和储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声音、形象,然后使音、像重现的一种证据资料。②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是指用储存在电子计算机内的数据和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资料。③其他科技手段获取的
作者 廷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1998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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